翠娘哭丧着脸:“锦儿,咱们好好地印书不好吗?”印书干干净净的,还受人敬重,养猪那是泥腿子才会干的事,好端端的锦儿怎么就想着去养猪了呢!?
宋和锦态度很坚决:“娘,我从一本逸闻轶事的书里学了一种养猪的技能,按照这种技能养出来的猪膘肥体壮,肉质鲜嫩,”
郭子铭:“东家,那猪一股子腥臊味儿,还不如养羊好呢!”说到羊,他就想起在上谷郡那时的烤全羊,烤羊腿,口水哗啦地流。
宋和锦鄙夷:“没出息!等我养的猪出栏,你就知道什么是好吃的猪肉!”
郭子铭不相信,那猪肉臊气得很,能好吃到哪里去。
宋和锦无视其他人复杂的表情,回到房间清点了自己的存款,分列各项预算。
印书他赚了将近两万两银子,买地去了五千两,预留五千两养猪,剩下一万两。
放哪呢?存在钱庄是要付利息的,而且这些钱庄是个人私有的,并不是官府设置,卷款走人了也有可能。
思来想去,总不踏实,各个想到的点子一个个拍下去,最后去翠娘屋里拿了一个干净的坛子,把银子放进去,埋在门后面。
他终于能理解古装剧里面,古人为什么要把钱埋藏起来了。因为相比起埋藏,银子放在房子屋里的任何一个地方,都要更加危险啊!
把钱埋好后,他把沈千奴叫进来,把一千两银子给他,让他到市(古代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)里,把所有他能找到的健康的母猪和猪仔都买回来,运到庄园去。
沈千奴看着眼前十个银锭子,眸色深沉:“东家,所谓财帛动人心,你给我那么多钱,不怕我见财起意,杀人夺宝?”
宋和锦瞳孔紧缩,心脏漏跳了一拍,他现在才迟钝地意识到这是有可能的,最近日子过得顺遂,他太大意了!
他竟然无意识地把自身的安危寄托在了古人的道德感上面!
他不能因为自己活在光亮里,便以为全世界都是光亮的!
在一文钱难倒英雄的时代里,他太清楚饿肚子的滋味了。
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,古训不是空穴来风的,亏他还是一个历史老师!
沈千奴完全可以杀了自己,甚至把翠娘也杀了,把尸体埋在这院子里,神不知鬼不觉,然后携带一笔巨款远走高飞。
到一个新的地方,改头换面,轻而易举就能重新成为一方巨贾。
但……既然他直截了当的说出来,哪怕他真有这样的念头,恐怖也只是想想,或者只是试探一二……
宋和锦强迫自己镇定下来,吞了吞口水,慢慢地道:“你现在杀了我,最多只能得到一千两银子,还得被官府缉拿,且你现在是奴隶身份,出城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没有路引,便只能在荒山野岭里躲藏,有钱也无处花,但若是帮我办事,情况便不同了,你能得到两千两、三千两、四千两……甚至一万两!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蠢货! ”
他笑着走近沈千奴,拍了拍他的肩膀,看着他的眼睛,说道:“快去吧!跟着哥混,半年后哥让你见识什么叫富甲一方!”
沈千奴定定地望着他,须臾,垂下眼帘,低低地“唔”了一声,抬头迈步,转身离去。
宋和锦笑眯眯地朝他的背影挥手:“先不用那么快拉回来,找回猪源了,再找车一次性拉过去!”
“好!”沈千奴远远回应,身影消失在门口。
宋和锦后退两步,跌坐在椅子上,拍了拍自己的心口,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他看着自己微微发抖的手指,苦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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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阉过猪,大家信吗?【捂脸,get到了奇怪的技能】顺带剧透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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